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断完善,许多职工选择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。但在办理过程中,由于各种原因,有时需要委托他人代办。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哈尔滨森工公积金代办所需的材料,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手续。
一、基本材料
1. 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和《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》: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,需本人签字。
2. 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: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以证明申请人身份。
3.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:代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以证明代办人身份。
二、关系证明材料
1. 配偶提取公积金: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证明夫妻关系。
2. 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公积金: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,以证明直系血亲关系。
三、根据提取条件所需材料
1. 购买自住住房:
(1)购买商品房、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,提交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未办理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应提交网上联机备案的《商品房屋买卖合同》及购房收据。
(2)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,提供《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》或《哈尔滨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表》、《经济适用住房选号单》和《定金交款收据》。
(3)购买二手房(含房改房)的,提交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:提供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《集体土地使用证》)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购买建筑材料、施工费用发票以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
3. 大修自住住房:提供街道(镇)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、购买建筑材料、施工费用发票以及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
4.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、偿还贷款本息的:
(1)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,提供《借款合同》。
(2)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,提供《借款合同》及近期还款凭证。
四、其他材料
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还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,如工资收入证明、租金交纳证明等。
总之,办理哈尔滨森工公积金代办业务时,需准备好以上所述材料。在办理过程中,务必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,以确保顺利办理。如遇到疑问,可向相关部门咨询,以免影响办理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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